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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ropine Sulfate Eye Ointment

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硫酸阿托品眼膏
英文名称:Atropine Sulfate Eye Ointment
汉语拼音:Liusuan Atuopin Yangao
【成    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:硫酸阿托品。化学名称为:α-(羟甲基)苯乙酸8-甲基-8-氮杂双环[3.2.1]-3-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。
化学结构式为:
      
分子式:(C17H23NO32·H2SO4·H2O
分子量:694.84
【性    状】本品为淡黄色软膏。
【适 应 症】用于散瞳,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。
【规    格】1%(2g:20mg)
【用法用量】一日三次,涂于眼睑内。
【不良反应】1.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视力模糊,短暂的眼部烧灼感和刺痛、畏光,并可因全身吸收出现口干,皮肤、黏膜干燥,发热,面部潮红,心动过速等现象。
2.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、红肿、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,应立即停药。
【禁    忌】以下人群禁用:
1.青光眼。
2.前列腺肥大。
3.儿童脑外伤。
4.唐氏综合征。
5.痉挛性瘫痪。
6.对本品过敏者。
【注意事项】1.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,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、浅前房眼患者,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。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。
2.出现眼睑过敏反应或接触性皮炎应该立即停药。
3.角膜穿孔或者即将穿孔的角膜溃疡患者慎用。
4.用药后视力模糊,特别是看近物体,此时应该避免开车、使用机器和进行其他任何有危险的活动。
5.用药后瞳孔散大畏光,可在阳光和强烈灯光下戴太阳眼镜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孕妇慎用,哺乳妇女应避免使用或停止哺乳。
【儿童用药】慎用,使用剂量要少。
【老年用药】禁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三环类抗抑郁药、H1-受体阻断药、抗胆碱类的抗帕金森病药、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等均有抗胆碱作用,合用后可加重尿潴留、便秘、口干等阿托品样不良反应。
【药物过量】阿托品致死量:成人约为80~130mg,儿童约为10mg。1支1%的硫酸阿托品眼膏(2克)含有足以毒死1~2名儿童的剂量。因此,眼膏应妥为保存。中毒的解救除洗胃等措施外,可注射新斯的明、毒扁豆碱或毛果芸香碱等。
【药理毒理】阿托品阻断M胆碱受体,使瞳孔括约肌和睫状肌松弛,导致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支配的瞳孔扩大肌的功能占优势,从而使瞳孔散大。瞳孔散大把虹膜推向虹膜角膜角,妨碍房水通过小梁网排入巩膜静脉窦,引起眼压升高。阿托品使睫状肌松弛,拉紧悬韧带使晶状体变扁平,减低其屈光度,引起调节麻痹,处于看远物清楚,看近物模糊的状态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阿托品引起的瞳孔散大和睫状肌麻痹作用,起效时间为30分钟,持续12~14天。本品可经眼结膜部分吸收,阿托品口服吸收迅速,1小时后血药浓度即达峰值,生物利用度为50%,半衰期(t1/2)为4小时,作用维持约3~4小时。吸收后很快离开血液而分布于全身组织,可透过血脑屏障,也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。
【贮    藏】密闭,置阴凉(不超过20℃)、干燥处保存。
【包    装】铝质药用软膏管装,2g/支。
【有 效 期】48个月。(截止期见药盒)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1963年版二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31021160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99号
邮政编码:201108
电话号码:021-64890724
传真号码:021-64894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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